朝花夕月(2/2)
哦,我的表姐非常喜欢猫,高中的时候舅舅带她来我们家的时候,她死缠烂打地要我带她去本地的什么猫咪咖啡馆。当然,去年她带着她那两个同样黏人的孩子来我们家的时候,也拖着我去了那家咖啡馆。
我本来对猫无感,甚至有点怕猫。那时候十九岁的梨花头表姐自以为很萌——不过说实话的确很萌——地搂着一窝小奶猫嘤嘤嘤地叫“好可爱我的天啊”、“我的天啊好可爱”,然后对着很有贤妻良母风范的男店主犯花痴:“果然还是这种大叔有魅力啊,大学里的男生还是太幼稚了,不懂事。”
“表姐你好烦啊,啰哩吧嗦的真的有人追么。”在浏览了菜单之后,我勉强点了一份黑森林,“我不喜欢吃甜的。”
“没关系啊,我喜欢。”表姐嘿嘿一笑,然后瞪大眼睛指着趴在我手边的一只大胖黑猫,“喔,这是大叔说的一号头牌黑胖子哦!”
我感觉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但是为了不让眼前这个一肚子坏水的女人抓住把柄,我强忍住内心的反感,伸手轻轻捏住它的一只爪子,它很不高兴地抬起头看我。
噗,这个表情好像李岚妲。
我把它拖到怀里来,它很不高兴地用严肃的狐狸眼和我直直地对视,那个样子像极了李岚妲。
天哪,哈哈哈哈哈哈哈。
老友记里我就记得一句“Joey doesn't share food!”
于是我脑子里浮现了一句:“Miranda doesn't feel happy!”
玖
回国之后高中的好基友激动坏了,还没等我倒完时差就把我拖出去喝酒。
好在这些家伙都混得不错,大家聚在一起也没有什么尴尬的——其实还是有,比如:
“张医生啊,我什么时候才能当你孩子的干爹啊?”
“张医生啊,我什么时候才能当你女婿啊?”
“……”
我默默地用看禽兽的眼神看着他们。
“说起孩子啊,我当年的女神要结婚了!”
“喔,李岚妲吗?有一年他们班同学聚会我正好在旁边,看到了她——感觉比高中更漂亮了。”
……男生聊起这个来可能热闹程度不会亚于女生。
“不过到底什么样的人能娶到女神?我以前还以为会是绫珈这样的。”
“叫什么绫珈,要叫张医生!以后我们所有人的一家老小都要靠他救命诶!”
我倒是很想笑着说点什么骂回去,然而张了张口只觉得骨鲠在喉。
“不过听我老婆说,那个男的性格很活泼……诶,很像当年她的好朋友。”
“哎是是是我们都知道你们这一对从高中一直到现在,孩子两个一男一女,行了行了下一个。”
“你吵死了!别打岔!不过李岚妲的好朋友,那个齐刘海长头发的妹子,叫什么来着?”
于是大家都陷入了沉思,那个妹子的名字好像沉入了海底,怎么都找不到。
我慢慢把杯子里的酒抿掉。
那个妹子好像在什么时候和我关系突然变得很好,我们好像一起去参加了一个什么比赛——然后上了大学关系又慢慢淡了。
不重要了。
现在最重要的是,我默默喜欢很多年的女孩就要嫁人了。
很多年很多年。
而我无可奈何。
拾
即便你现在拿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我也说不出自己具体是哪年哪月哪一天喜欢上李岚妲的。
如果喜欢这种事能说得清楚,那这个世界就太恐怖了。
那么,我为什么没有表白?
拜托,高中表白个什么啊,好好学习不好吗?小孩子不要早恋,别跟我爸妈一样。
好吧,但是上了大学之后,既然这么喜欢,彼此的父母也熟,为什么一直不联系呢?
这你就问到我了,为什么呢?
现在我躺在久违的房间里的久违的床上,望着久违的天花板,想着久违的人。
其实,如果你有过很喜欢的人,你应该会明白一种很矫情很恶心但是逃不脱的想法,大概是“不舍得和她仅仅只做朋友”这样。但如果你还清楚地知道“她不喜欢你”这一点,你肯定不会表白的吧。于是,既不能成为恋人,又不想只做朋友,所以要不然干脆连朋友都别做了吧。因爱生忧,因爱生怖,看不见她的身影,收不到她的近况,我反而能心里舒服一点。说不定还因为这个,这些年来就算有女朋友也不会因为感情而耽误正事。
“你觉得感情不是正事吗?”浩二曾经这么问我。
“我觉得和她们保持恋人关系很费事。”
“这可能是因为,你真正想与之保持恋爱关系的人不是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吧。”
浩二那时候中文只能讲一些简短的句子,所以他用带着东洋味的德语这么说了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因为发音实在太糟糕了,我就皱起眉来,认真分辨他的每一个词。他觉得自己受了侮辱,抓起刚到的小姐姐应援棒上来就是一顿猛揍——关键是那一天我刚分手,那个妹子用尖酸刻薄的话讽刺我,说我像光源氏。
拾壹
如果我再年轻个六七岁,我一定会抢亲的,而且以我的性格,我会制定一个详尽的计划,包括逃跑的路线以及事后的赔偿,等等等等。
我会在新娘准备室里找到她,抓起她的手就跑。
她一定会露出震惊的、被羞辱了的表情,又羞又恼地用那双狐狸眼瞪着我:“张绫珈你干嘛?”
然后我会回过身来给她一个温柔而满怀爱意的拥抱,轻声在她耳边说:“我喜欢你很多年了,我从来都没能忘掉你。”
我真的很喜欢你。
真的忘不掉你。
最后最好是以一个亲吻结束这场闹剧。
我一定会的。
但是现在我作为一个二十七岁的男人,坐在宾客席上,装出一个好朋友应该有的样子,翘首等待新娘的出现。
李岚妲的父母离婚了。但是因为女儿只有一个,所以李叔叔还是来了,现在在后台等着挽新娘的手,把她交到司仪身边那个名为新郎的男人手里。那个男人笑起来真的没办法让人讨厌,非常好看,而且有感染力——就像秋天阳光里饱满鲜亮的向日葵。
但是这样的人和李岚妲相处真的会觉得没问题吗?
我没机会再想了,因为新娘出来了。
我想起一句歌词。
She flows down the aisle like a pageant queen.
啊,好像这首歌就是在说抢亲的事,不过我不喜欢Taylor Swift,这首歌听了一遍就切了,所以记不清抢亲的结果怎么样了。
末
花童往空中撒着新鲜的白玫瑰花瓣,新娘穿着裙尾曳地的洁白婚纱,手里是垂着两束长长铃兰的捧花,头上戴着白玫瑰和柏叶、满天星编成的花环,罩在面纱里的脸上挂着非常浅的微笑,那双因为时常想到所以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眼睛绽放着和她的珍珠耳环一样的光芒。
她真漂亮。
像东方缓缓升起的金星,古代的土耳其叫她伊西塔,古代的希腊叫她阿芙洛狄忒,古代的罗马叫她维纳斯——她们都是司美的女神啊。
我突然耳鸣起来,周围对新人的赞美声哗啦啦像流水一样,明明很响,却没办法把那些声音具象成文字。但是我为什么要听?我根本不想听。
仪式结束,我慢慢站起身,扶着座椅靠背,像一个耄耋之年的人,慢慢随人群向新人靠近。李岚妲依然安静地站在一边,用淡漠的眼神看着众人,再用一种温和一点的目光向身边笑得很可爱——和新郎有异曲同工之妙——的伴娘看去,然后两人笑着开始说点什么。
啊,我想起来了。
那个女孩子,好像叫管祎。
管祎。
管仲,费祎。
但是不重要,因为现在有个mission impossible:上前优雅得体地打个招呼,然后扬长而去,留下一个寂寞的背影——这个场景还真烂俗。
但是,只要打个招呼就好。
我一步一步地挪过去。
还有五十步,五十步不可笑百步。
还有七步,七步之内可成诗。
我最终站在她们面前,努力地做了一个吞咽的动作——即便是去苏黎世,当着众多大牛的面作报告的时候,我都不曾如此紧张。
我慢慢伸出手准备把她们的注意力引过来。
手好像有千斤重。
——我办不到。
办不到。
我背过身去,像逃离洪水猛兽一样大步冲向礼堂大门。
我掏出手机想给浩二打个电话,但想起来现在开口说话肯定是带着谜一样的哭腔——绝对会被嘲笑——还是发信息好。
盯着屏幕良久,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反正一定要让他知道,我现在了却了一件多年来的大事,心情非常轻松。
就这么发吧。
水滴比手指先触到屏幕。
不,那不是眼泪,是普通的水。
即便我现在半跪在地上。
即便我现在一手紧紧握着手机一手牢牢地锁在脸上。
即便我现在全身都像触电一样抽搐着。
那也真的只是水。
因为我现在的心情非常轻松。
非常……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