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有了薪华社,当然要出报纸(二更)(1/2)
今日的宴席上,江河身为主人,自是当仁不让坐了主位。
方以智远来是客,又是昨日汪园诗会的第二名,所以坐了他左手的上位,黄澍则坐在他右手边,其他人依次排列坐开。
此时众人一致通过了薪华社的社名后,方以智立即忍不住好奇地看向江河刚才写字的笔,问道:“汉生兄,不知你方才所用的是何笔,小弟竟从未见过?”
其余人中,除了江天一外,其实也都很好奇。江天一是之前已经见江河演示过了,并且在回到江宅后,江河已经提前送了他一支。
江河闻言一笑,就是正等着有人问呢,当下直接便把桌上的笔与手中的纸一起递给方以智道:“此是我新作之笔,暂命为金笔。”
他原本是想沿袭自己前世的称呼,直接叫钢笔的。但昨日跟鲍月娇提起时,鲍月娇却说,笔尖分明是黄金打造,叫什么钢笔,钢从何来。他一时解释不出由来,便只好随了鲍月娇的意思,叫金笔。
这是将来要售卖之物,自然也得提前统一下称呼,不然他们两人各叫各的,名称混乱,也不利于将来的销售。
“金笔?”方以智接过来后,不由十分好奇地仔细打量,然后也尝试在江河递过来的纸上写了“薪华”二字。写罢不由道:“用此笔书写却是比毛笔要纤细多了,也便于携带。”
“正是为方便携带所作。”江河道,“我曾在某本古籍上瞧到,古人削竹为笔,我便也尝试削制,将竹削尖为笔。”
“尝试之后,果能书写无碍,而且较为短小,比毛笔便携多了。但竹不耐磨,每过几日,就需重新削笔尖,颇为繁琐,我便尝试让人用金属打造了笔尖。此笔我已造了一批,今日本就是要拿来给诸位做礼物的。”
说罢,立即吩咐旁边的书砚,让他把各人的礼物提前送上。他原本是打算等临别时再送上赠礼的,但此时正是机会,便不等了。
书砚得了吩咐后,立即从旁边取了礼物,给每人各送上一支。时间有限,江河也来不及订制合适的精美礼盒,便只是在街上采购了些本是装毛笔的笔袋,给每支笔各装了个笔袋。
他买的是最小规格的,用来装金笔,还是稍显大,但也凑和了。
冯文焕正坐在江天一旁边,见书砚没给江天一发,好奇地低声问道:“文石兄没有吗?”
江天一笑道:“自然是有的,汉生已提前送我了。”说罢从怀中取了自己的那支出来,展示给冯文焕看。
“文石兄果然不愧汉生族兄,这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啊!”冯文焕笑了下,打开笔袋,取出里面的金笔细看。
黄澍此时也已取出了自己笔袋中的金笔,仔细打量过后,略带惊讶地向旁边江河问道:“汉生,这笔尖可是赤金所打造吗?”
“正是。”江河点头道,“金质性软,较好塑形。”
众人闻言,也都不禁有些惊讶。不过这其中大部分人都出自富贵之家,倒也并未在意。何况笔尖上的那点儿金,就算是足金,也用不了多少。
当然,这支笔对寻常百姓来说,肯定也是高攀不起的。笔尖上的那点儿黄金卖了,怕是都够买一个月米了。所以江河送这份礼物,仍是显的出手十分大方。
最重要的是,这是笔,也非是俗物。
接下来各人也都讨了纸张,纷纷尝试用手中的金笔书写。蘸墨的黑水,则是用江河那个小墨瓶传用了一遍。
转了一圈,最后到了方以智手中。方以智先把江河的笔还回去,再又用自己的金笔尝试蘸了墨水书写,不由感叹道:“汉生兄当真是巧思啊,以后有了这金笔,再配个同样的小瓶装墨汁,那我等日后游学,旅途上想书写记录些东西,可就方便多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