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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栗的白操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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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板栗的白操心

颜欢正为那现世的“渣爹”又是生气又是着恼间, 却是无来由地又是一阵感觉古怪。

这该还是有人在偷窥着她!

颜欢敏感地一转身, 只见身前身后到处都是举着香烛的香客, 以及一些和她一样, 大概并不诚心信佛,只把这寺庙当作旅游胜地的“游客”们。

她这般前后张望了一阵,却没看到什么可疑人物, 也只得做罢。

直到这时,她才发现,刚才春哥儿拉着她一阵乱走,这会儿他俩竟已经走到了圣莲寺后山坡上的佛塔前。

那佛塔前有一块用木栅栏围住的空地, 这会儿她和春哥儿就正站在栏杆旁的一棵松树底下。

此时,庙里的法事已经开始了。站在这里, 恰能听到寺庙上空回荡着的空灵佛音。

许这里该是当地有名的一景, 这会儿这般低头看去, 颜欢才发现,竟还有许多人都往这山坡上的佛塔处爬来。

看着那山坡上密密的人头,颜欢不太想跟这些人挤在一处, 便一拉春哥儿的手。

她正待要问春哥儿的话,却是一回头, 恰正看到春哥儿像只小奶狗般, 以一种带着不安全感的讨好, 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她的神情。

这神色, 一下子就叫颜欢想起, 这孩子不仅是个孤儿, 且还被她那现世的“渣爹”给带离家乡,如今可以说是寄人篱下……

自小就寄人篱下的颜欢,立时便对春哥儿产生了某种共情心理。

她心中一柔,便又用力握了握春哥儿的手,再对着这孩子安抚一笑,问着他道:“你想不想去外面街上走走?”

春哥儿的眼先是亮了一下,可顿了顿,又犹豫摇头道:“外头人多。万一有什么事,怕是我俩应付不来。这里虽然挤了些,好歹到处都有你们家的人。”

说话间,春哥抬手指了指山坡下。

顺着春哥的手指往山下看去,颜欢便果然看到许多赖家人。

虽然三爷夫妇和几个女眷都陪着老奶奶去听经了,赖家其他几位爷们倒并没有去禅堂,而是各领着子女孙辈到处拜佛许愿。

站在这平台上,颜欢一低头,就能看到赖大爷正牵着宝哥儿的手,这爷孙俩看样子像是刚拜完文殊菩萨。

而另一边的药王殿前,四爷肩上坐着年后就已经五岁了的小狗蛋,四奶奶则举着香烛跟在四爷身后,夫妇二人一心一意要挤进那已经插不进脚去的药王殿,该是要替这自幼体弱多病的小儿子许一许愿求一求福的意思。

至于四房的另一双女儿,那四姑娘和五姑娘每人手里各拿着一块刚从街上买的糖花,却是和家里的仆妇在庙门口僵持着。想是仆妇想要把这二位姑娘哄到主子身边,两位姑娘却觉得没玩够,还想留在街上……

颜欢刚想再寻一寻大房那忙着相亲的大奶奶和大姑娘的踪迹,眼角处忽然晃过一个略有些熟悉的身影。

她猛一回头,二人目光相触处,就只见那抹蓝色人影急急一晃,便这么隐没于一片人海之中了。

颜欢心头一动,立时猜到刚才该是这人跟了自己一路,便拉着春哥儿也钻进了人群里。

逃走的那抹蓝色人影回头看了看,见她竟跟上了自己,那人似有些慌了手脚,便匆匆推着前面的人,想要硬挤过去。

偏被推搡的,是一个彪悍的市井妇人。妇人尖叫一声,回首抓住那人就是一阵不依不饶地叫嚷。待看清推她之人并不是妇人所以为的登徒子,竟只是个年约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妇人的气焰虽低了些,依旧还是抓住这小姑娘的胳膊一阵骂骂咧咧。

这般一耽搁的功夫,颜欢已经追了上来。

“板栗!”

颜欢叫着,伸手一把将板栗从那粗壮妇人的手中抢了过来,又对着那妇人一阵迭声道歉。

妇人该是有些欺软怕硬的,见颜欢气质不俗,以为她是什么富贵人家的女孩儿,便嘀嘀咕咕地抱怨着松了手。

偏颜欢这里还在应付那个妇人时,板栗却猛地一抽手,竟扭头又跑了。

颜欢也顾不得再跟那妇人说什么,赶紧再次向板栗追了过去。

亏得这会儿人多,板栗想逃也没那么容易,转眼就叫颜欢追了上来。

颜欢一把拉住板栗的胳膊,见她还想挣扎逃跑,她干脆两只手一并都缠了上去。

于是,那力气比颜欢大了许多的板栗,便这么着,拖着颜欢在人群里一阵乱窜。

直到见颜欢始终不肯撒手,板栗这才住了脚,哭丧着一张脸回头,对颜欢道:“姐姐还抓着我做甚?我都已经不是那府里的人了。”

“诶?!”颜欢顿时一阵诧异。

其实,对于该怎么处置板栗,颜欢和析斯亦曾商量了许久。

这样一个“间谍”,自然是不能再留在他们身边的。可如果让人知道板栗曾做过的事,想也知道,板栗一家,包括她那才刚三岁的弟弟,会落个什么下场。

虽然颜欢是个睚眦必报的性情,对于这种“株连九族”的事,她依旧有些于心不忍。

何况,于客观上,板栗可是一直都是有心要救她的。

再者,这孩子年后才十二岁,便是“本地”没个《未成年人保护法》,照着颜欢和析斯亦那来自“异世”的观念,他俩也做不到毫无压力地对这么个未成年人下狠手……

最后,他们决定,以板栗“感了风寒”为由,不着痕迹地把她从院里给清出去也就罢了。

刚“来”时,颜欢曾以为,只要是记在国公府奴籍名册上的人,国公府多少都会给他们发一点点“生活费”的。直到后来她才知道,原来国公府只给在府里当着实差的人发月钱。至于那些没能得到差事的,府里自是不管,他们得自谋出路,自己想法子养活自己。

可即便是“自谋出路”,于法律上,他们依旧还是国公府的奴仆,名字登记在国公府的奴籍名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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